广东长安分局整合资源 强化内部监督职能
根据长安镇政府的工作调整,结合长安分局实际情况,长安分局审计监督股自2011年10月1日起正式更名为绩效监督股。绩效监督股职能包括绩效评价、内部监督、法规宣传、信访与投诉等四部分,对口市财政局绩效评价科、监督稽查分局和法规税政科。
绩效监督股的主要任务有:监督镇区财税方针政策、法规的法制执行情况,完成各项财政、财务工作的日常检查及专项稽查监督;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上级颁布的有关财税法规工作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信访和投诉的处理工作,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负责分局各中心、股室的内审工作;组织开展镇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镇区办企业的财务活动。职能变更后,进一步加强了绩效评价及内部监督工作,强化我镇内部审计、内部监督职能划分,股室配置更为科学合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冰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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