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会计资讯

会计移动班
您的位置:正保会计网校 301 Moved Permanently

301 Moved Permanently


nginx
 > 正文

青海省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

2011-12-20 15:1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打印 | 收藏 |
字号

| |

  为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达到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根据中央统一部署,省民政厅、财政厅经省政府同意,决定调整全省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提标时间自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一是全省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的残疾抚恤金标准、烈属(含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提高15%;二是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的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平均提高20%;三是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两参”人员、建国前农村老党员生活补助标准平均提高15%。抚恤补助资金将于12月底前发放完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冰娌
正保会计网校名师高清课程免费试听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资产评估师指南动态大纲试题复习
 中级会计职称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高级会计师指南动态试题评审复习
 注册会计师指南动态查分试题复习 会计基础知识指南动态政策试题复习
 税务师指南动态查分大纲复习 ACCA考试指南动态政策 试题复习

听过来人谈会计面试的九大经验

  对刚踏入社会的应届生来说,面试是陌生的,也是相当重要的。在不知道将要面临什么问题的情况下……[全文]

中级会计职称妈妈级考生经验分享

中级通过考生经验分享

我们同事都是在网校听课学习,很自然的我就选择了网校……[全文]

大学生职业规划移动学习完整体系
网校活动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