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鄞州出新政助中小微企业“越冬”
日前,鄞州区出台了《关于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平稳“越冬”。
一是减轻企业负担,缓解企业压力。提高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对符合转型升级要求、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一次性缓缴3个月税款,并允许缓缴应由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减征由企业缴纳的四项社会保险费。
二是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资金供给。加大对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信贷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在该区建立科技银行,加大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的放贷力度;支持中小微企业通过集合票据、集合债券、股权融资等多渠道的直接融资;鼓励发展和规范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股权投资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引导民间资本有序投向中小微企业。
三是引导创业创新,促进企业发展。整合企业发展扶持资金,并将其三分之一以上的资金用于中小微企业,确保每年用于中小微企业的扶持资金不低于2亿元;建立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优先配置土地、资金等资源要素;提高对中小微企业出国(境)参展等相关方面的补助,鼓励企业拓展内外贸市场;开通企业兼并重组“绿色通道”,对个别特殊企业的兼并重组整合,实行“一企一策”。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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