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优化供地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一是分类设定准入条件。A类项目总投资额5亿元人民币以上,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400万元/亩,达产后年平均纳税额不少于30万元/亩;B类项目总投资额要求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不低于250万元/亩,达产后年平均纳税额不少于20万元/亩;C类项目总投资额少于1亿元人民币,单位面积投资强度不少于200万元/亩。
二是分类确定供地方式。A类工业项目用地采用“一企一策”挂牌方式出让,B类工业项目用地采用拍卖或招标方式出让,C类工业项目采用“先租后售”或“一次性招标(拍卖)”方式出让。
三是充分下放招商权限。授予和扩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商贸服务业集聚区和各工业功能区所在镇(街道)对供地面积、财政补助等方面的政策决定权,凡低于义乌现有支持政策要求的项目,由各招商主体自行确定。
四是土地出让与产出挂钩。积极引进和培育优势产业项目,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出让、扶持政策与项目产出贡献挂钩制度,开展工业用地出让绩效评估和考核,加强工业用地监管,优化服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土地资源高效利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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