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余杭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
一是制定政策,建立长效机制。余杭出台《关于建立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的通知》,建立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制度,推动老年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
二是加大投入,提高津贴标准。高龄津贴发放对象是具有余杭区户籍且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发放标准是80周岁(含)至89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周岁(含)至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00元。同时规定,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群体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2011年此项津贴共计发放537.06万元。
三是做好管理,接受监督检查。高龄津贴的发放以户籍为基础,实行属地化管理。坚持动态管理、分类发放高龄津贴,并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确保不漏发、不超发。建立定期核查、抽查和统计报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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