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平湖市局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近年来,市财政大力支持平湖市保障性住房工作,通过配租、销售、购房、补贴等多种方式有效改善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
一、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有1017低收入户家庭享受到了实惠,其中享受廉租住房129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75户,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资金398万余元;享受经济适用住房713户,有587户通过销售及货币补贴形式彻底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126户“既不符合廉租房要求,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租房补贴,累计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补贴资金970万余元。
二、加强新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平湖市一直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2010年7月,平湖市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阳光嘉苑开工建设,建成后将为平湖市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1835套。一期工程建设面积6.3万平方米,建设廉租房150套,经济适用房608套,预计明年上半年交付使用。二期工程将于2011年年底动工,预计到明年年底100套廉租房、384套经济适用房主体工程将基本结顶。
三、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常态化。从平湖市保障性住房工作开展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分管局长和业务科室全程参与保障性住房的设计、规划与建设验收工作,确保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使住房保障政策落到实处。工程实施期间我局多次组织项目检查,发现问题积极整改,确保用于民生项目的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让平湖市的低收入居民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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