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桃源启动乡镇机构改革落实四项任务
一、加快转变乡镇职能。
将乡镇主要职能定位为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该县要求各乡镇把抓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政策引导、规划指导、扶持典型、带动示范和营造发展环境上来,大力强化农村公共管理,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大力加快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环境保护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通过“一站式”服务、建立便民服务中心、实行服务代理制度等多种形式,拓宽服务渠道,转变服务方式,更加有效地提供公共产品。
二、合理设置乡镇机构。
按乡镇类型统一设置,乡镇机关内设机构设置4个办公室,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社会管理综治维稳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乡镇事业站所设置方面,各乡镇统一设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站(加挂动物防疫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牌子)、林业管理站、水利管理站、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所、社会事务管理站(加挂综合文化站牌子)、规划建设环保站。县法院、公安、司法、工商、税务部门可在乡镇派驻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工商所、税务所,国土、交通部门按照区域从紧设置国土资源所、交通运输管理站,除此之外,其他任何职能部门均不得在乡镇或区域派驻机构。
三、理顺乡镇权责关系。
以乡镇管理为主的事业站所,必须落实乡镇的人权、财权、事权,强化乡镇统一管理本地区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其站所负责人任免调整,由乡镇党委政府征求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后决定。进一步理顺关系,简政放权,厘清县业务主管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对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于县直部门的权责,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嫁给乡镇,更不能只将权力留在县直部门,而将责任推给乡镇承担。建立与乡镇职能定位相符合的考评体系,积极探索建立乡镇服务功能政绩考核机制,使基层干部实现“群众找我办事”到“我为群众办事”的回归。同时,加强乡镇事业站所财政保障力度,保证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开支。
四、科学合理定岗定员。
按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定岗定员工作,切实做到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数一一对应。一是坚持按需设岗、因事设岗原则,在分解下达的编制内,科学设置各党政内设机构和事业机构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做到职责覆盖无交叉、无空白。二是根据核定的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择优任(聘)用,并由所在乡镇按编制性质、岗位结构、人员配备情况分类公示,实行“实名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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