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财政安排奖励经费1亿元扶持各区民办教育发展
目前,广东深圳市各区(含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共有233所,占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总数的39.76%,在校生37.04万人,占各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41.97%。各区为扶持辖区内民办学校发展,缓解学位紧缺的压力,均已设立了区级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购买学位(委托民办学校接收符合我市义务教育就读条件学生)、教师培训、奖励优质安全办学等方面。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的决定》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深圳市义务教育财政投入结构的意见》的精神,加大对民教育扶持力度,促进各区民办教育规范优质发展,以及鼓励各区积极探索政府扶持和推动民办学校做大做强、优质特色发展有效途径,市财政委结合目前各区民办教育发展状况,安排2011年扶持各区民办教育发展奖励经费共计1亿元,专项用于补充各区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完善校园安保设备设施、师资培训和特色办学、优质办学奖励等支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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