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兴县乡财征管“新举措”收入创“新高”
2011年,湖南省永兴县乡财局 “两税一收入”征管再创历史新高,全年完成收入4.71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84%,比上年增长70%。其中,契税完成1.39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92%,比上年增长156%;耕地占用税完成0.43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28%,比上年增长79%;国土有偿使用收入完成2.9亿元,为年度任务的193%,比上年增长61%。土地出让金财政净收入0.73亿元,占总出让收入的30%。
“两税”征管职能移交地税部门后,县地税局一直委托县乡财局代征“两税”。2011年,县乡财局代征工作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创新举措,强化征管,重点抓好了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和土地出让收入征管工作,为全县财政收入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作出了积极贡献。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方面,坚持“七证一表两票”集中办理,推行房地产税费一体化征管软件,实行8个环节办事“一站式”流水作业,环环相扣,杜绝人情税。土地出让收入征管方面,一是认真编制土地出让收支预算。及时提出了2011年全县国土出让收支预算草案,经县政府审核后上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二是源头规范土地出让行为。成立地价专家会审委员会,由国土、财政、规划、建设、房产、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在土地出让之前确定土地出让起始价格。并在开标前半小时内联合设定出让底价,防止恶意串标低价取得土地行为。三是严格控制土地开发成本。推行土地出让收支财务软件,详细记录出让土地明细,快速反映出让土地各项指标,规范土地出让金收支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做好土地开发成本审核把关工作,积极探索有效的开发成本控制新路子、新办法,通过土地开发宗地预算管理办法,制定支出成本标准,控制土地开发成本,增加可用财力。四是大力催缴土地出让金。首次推行欠缴土地出让金征收违约金制度,有效促使欠缴土地出让金及时足额入库;加大催缴力度,委托县检察院催收历年欠缴的土地出让金1716万元,实施司法手段催收欠缴土地出让金。年内追回欠缴款669万元;积极执行变更容积率必须补缴土地出让金的规定。年内共查处27宗土地变更容积率案例,共查补收入10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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