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国税局了解到,2011年,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全面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和税收调控措施,积极研究制定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税收扶持措施,相继出台实施了自治区国税局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国税局扶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和微型企业以及个体经营发展的税收工作措施,努力推进自治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据统计,2011年全区国税系统减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33.54亿元。全区享受所得税税收优惠企业3637户,减免企业所得税71.48亿元。调整增值税起征点减免0.7亿元,惠及12万户纳税人。办理出口退(免)税19.5亿元,退(免)税企业672户。同时,根据自治区产业特点和边疆民族地区实际,积极争取国家出台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和扩大民族自治地区税收自主决策权,为自治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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