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要市向城乡困难群众发放生活补贴和物价补贴
根据中央、广东省今年关于在春节期间对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发放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精神, 为切实保障高要市城乡困难群众和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使他们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高要市在本月发放正常的定补定恤资金同时,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发放生活补助和临时物价补贴,惠及全市1.85万名城乡困难群众。
本次发放的生活补贴和物价补贴资金的对象是现有的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建国前农村老党员、重点优抚对象,受惠困难群体人数18487人,经各镇和市民政部门复核,无漏发1人。根据中央、省和本级的要求,本次生活补贴和物价补贴的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为495元/人,农村低保、五保对象为395元/人、重点优抚对象为555元/人。其中,向城市低保对象1195人共计发放59.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3500人共计发放533.3万元;农村五保对象1627人共计发放64.3万元、重点优抚对象及建国前农村老党员2164人共计发放120.1万元。
高要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政策,对年满60周岁以上的1677名农村籍退役士兵按月发放老年生活补贴,并从2011年8月起进行补发,本次共计发放52.8万元,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退役人员的关心、关怀。
为确保节日期间广大困难群众享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高要市财政、民政等部门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各项补助、补贴资金已于1月有13日前全部划拨完毕,以确保节前将补贴资金到达补助对象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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