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遂宁市将建立五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
2月17日,全市五保供养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回顾了“十一五”期间遂宁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安排部署了2012年及“十二五”期间遂宁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副市长邓为出席会议。
从会上了解到,遂宁市从2007年起,将五保供养列入了全市“惠民行动”“民生工程”。自此,遂宁市从扩展五保供养范围、提高供养标准、拓展供养服务机构等方面入手抓好五保供养工作。截至2011年底,全市有符合五保供养条件的23241名五保对像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占全市农业人口比例的0.76%,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2006年到2011年,遂宁市先后3次提高供养标准。目前,全市人均供养标准达到每年2310元,较2005年底的741.35元,提高了311.59%。2011年底,全市共有五保供养服务机构128所,床位数达到14227张,比2005年增加43所,增加床位11322张。
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遂宁市五保供养工作。会议指出,要提升五保服务水平,特别是提高散居对象服务水平,在全市敬老院推出优质化、个性化服务。精心选配敬老院工作人员,任用责任心强,有爱心的工作人员。要加强敬老院内部管理,丰富敬老院的生产生活,种养并举以院养院。要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让五保供养标准与物价同步,并达到自然增长机制的有序运转。要落实散居供养年审、走访巡视、包保、监护四项制度,维护五保对象权益。
2012年及“十二五”期间,遂宁市将从政策机制完善、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五保供养服务水平提升、五保对象管理等方面入手,做好五保供养工作。会议指出,今年遂宁市将着力推进散居供养同等化,建立五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五保供养标准按照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要求,当物价连续上涨到一定程度时,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确保五保对象实际供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将供养的内涵具体界定为吃、穿、住、行、医、葬(教)等内容。
今年,遂宁市将改扩建敬老院2所,新增床位150张,五保集中供养床位率达到62%,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52%。力争到“十二五”末,全市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床位达到17500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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