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南安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012年南安财政投入5000万元用于城乡低保对象生活补助。从2012年1月1日起,南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320元调整为38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192元调整为23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从原来的每人每月440元调整为480元。
标准提高后,南安市共2.8万人受益,其中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对象共有城市居民低保670户、1038人;农村低保10949户、24945人;农村五保户2099户、2132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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