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怀化市财政着力加强防洪保安资金征管
近年来,湖南怀化市财政积极完善措施,切实加强防洪保安资金征管,取得了明显成效。2011年,全市防洪保安资金收入达2754万元,同比增长59%,其中:市本级防洪保安资金征收1341万元,同比增长113%。具体做法:
一是加强宣传。
采取以会代训、上门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防洪保安资金征管政策,不断增强缴费人的法律意识、缴费意识和民生工程意识,为资金征管奠定思想基础。
二是严格责任。
为使征收工作落到实处,该市要求各级领导和征管单位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是认真培训。
针对防洪保安资金征收人员变动、轮岗换位、新旧交替的实际,该市每年都会安排业务娴熟、经验丰富的人员授课,以及时解决征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高征收人员业务水平。
四是密切配合。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财政、税务、水务、国土、交通、工商等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征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使征收工作有理有节,确保二是对征收工作中难点问题应收尽收。加强上下级沟通,及时上报防洪保安资金会计报表和分析汇报材料,主动请示征收工作的有关问题,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
五是监控费源。
强化费源监控,确保应收尽收。如:2009年全市营运汽车个体户防洪保安资金都未征收,发现问题后,及时委托市运管处征收,每年新征防洪保安资金达30余万元。又如,该市地税部门就对企业生产实行重点费源监控制度,建立管理台账,实现了全年应缴金额一次申报,分次缴纳,按月均衡入库。
六是规范征收。
对统发工资单位个人缴纳部分实行财政代扣,并依托票据发放,确保未进财政统发工资单位应收尽收。对特困企业申请减免的,严格执行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程序,填报《怀化市非税收入缓减免审批表》,经审核批准后方可减免。运管部门在营运车办理年检、国土部门在办理用地手续中严格把关,确保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到位。地税部门全部使用税务征收系统,实行“税费同票、服务同步”,资金可直接入金库,极大方便了缴款义务人,大大减少了帐务核对工作量,提高了征收工作效率。
七是重点稽查。重点对钉子户、难征户进行稽查,为依法征收、规范管理创造良好的环境,服务征管大局。对于提出各种无理要求拖延不缴的少数单位,由局领导带队,组织征收人员耐心讲解政策、多次催缴,使重难点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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