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罗湖区三项举措保障辖区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广东深圳市罗湖区财政局围绕打造“创业型城市”的目标,充分发挥财政对辖区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资金引导、扶持功能,实施了一系列扶持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财政扶持措施,促使辖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3%以内,“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归零。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多渠道筹集和安排资金,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展开。全面落实有利于劳动者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扶持劳动者自主创业。2011年拨付促进就业专项资金1.2亿元,比上年增长33.33%,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就业项目征集评估和推介、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创业指导、跟踪服务、创业型城市创建等。
二是扶持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带就业模式运转。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发展以培训促就业、以创业带就业模式,建立各类就业困难群体帮扶机制。比如扶持公益性就业服务的各类中介机构,中介机构成功推荐失业人员就业,按每人500元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又如培育辖区青年见习培训基地发展,区财政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基地实训补贴,鼓励他们发展和管理失业学员。同时鼓励青年参加职业见习,见习期间按每人每月800元标准给予生活补贴。对重返工作岗位的失业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给予每人每月800元的岗位补贴,对接收青年见习的企业也给予一定程度的扶持。
三是积极配合区、街道、社区三级就业服务网络的健全。
区财政完善临时性工作补贴制度,从公益性社会组织的角度和思路考虑,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充分调动社区就业困难群体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对于从事公共服务类工作的人员,财政通过民生专项资金给予1000多元的补助。首期开发的社区公益服务的项目,主要包括社区图书室管理与服务、社区文体活动室管理与服务、“星光老人之家”管理与服务、“四点半学校”管理与服务、社区安全环境卫生劝导队、社区公园管理与服务、夜间治安巡逻队等。区财政补助标准以服务时间为依据,按每小时12.5元的标准核发,每天不超过4小时。
上一篇: 广东中山火炬开发区积极做好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化解工作
下一篇: 广东潮南区强力推进“村账镇理”工作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