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安安排项目建设奖励金85万元
为激励南安市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为推进南安现代创业创新型经济强市建设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对2011年度项目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考核结果,市财政局安排奖励资金85万元,用于表彰项目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奖6名,项目建设服务优秀单位奖10名,重点项目建设优秀组织奖3名,重点项目工作先进单位3名,优秀项目负责人8名,重点项目工作先进个人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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