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建立福利保障制度推进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
大学生村官在村服务期间,除享受省上文件规定的一次性安置费、工作生活补贴外,根据他们在村担任职务和在村时间长短,实行职务和村龄补贴。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大学生村官,职务补贴每人每月400元;担任村“两委”成员的大学生村官,职务补贴每人每月300元。在村任职每增加1年,工作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提高100元。到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任职的,每人每年另补助1000元,期限3年。对服务期满后签订续聘合同的大学生村官,除继续按规定参加“五险”外,按政策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
为激励我市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为推进南安现代创业创新型经济强市建设服务,根据市委、市政府对2011年度项目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考核结果,市财政局安排奖励资金85万元,用于表彰项目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项目建设先进集体奖6名,项目建设服务优秀单位奖10名,重点项目建设优秀组织奖3名,重点项目工作先进单位3名,优秀项目负责人8名,重点项目工作先进个人5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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