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市财政积极运用就业政策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近期,安徽合肥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一是对自行提供担保办理商业贷款或通过省、县(市)、区(开发区)小额贷款担保机构担保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给予财政贴息,其中: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额度在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内的,超出200万元部分,再按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贴息。
二是对经认定的困难小微企业,可以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或享受社会保险、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已享受缓缴五项社会保险费政策的企业不能同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与岗位补贴原则上同一家企业只能享受一项,所需资金,从财政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是帮助企业引进各类技术人才,财政按照300元/人的标准,分别给予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各类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介绍补贴或一次性专项补贴。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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