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财政进一步加大“三农”扶持力度
今年,山东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积极创新投入方式,进一步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一、大幅增加财政支农投入。认真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持续加大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持续加大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持续加大农业科技投入,确保增量和比例均有提高。发挥政府在农业科技投入上的主导作用,保证财政农业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逐步提高农业研发投入占农业增加值的比重。坚持把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认真落实各项水利投入政策,确保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有明显提高。2012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三农”方面资金323.49亿元,比上年增加64.86亿元,增长25.08%。要求市、县财政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真正将“三个持续加大”的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2012年,省财政筹集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奖补”资金93.8亿元,进一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将达不到省定基本财力保障标准的县(市、区)纳入帮扶范围,全面消除县级基本财力缺口。积极鼓励市级下移财力,加大对县级补助力度,并对统筹辖区发展做得好的市级财政给予奖励,促进县级财力均衡,帮助县乡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继续对欠发达地区实施倾斜政策。按照“区别对待、分类指导”的原则,在重点中小河流治理、能繁母猪补贴、农业综合开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重大动物强制免疫疫苗经费、基层动物防疫补助等方面,对不同地区实行分类补助政策,加大对欠发达县、沂蒙革命老区、突破菏泽战略的支持力度。
四、不断健全财政促进金融支农激励机制。2012年,省财政筹集资金7.8亿元,实施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对当年涉农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超过15%部分,按2%的比例予以奖励。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到农村增设分支机构或网点,对新设立的机构及新增营业网点,给予10-30万元开办费补助。积极开展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对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按照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费用补贴。扩大农业保险品种和范围,逐步建立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散机制,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促进农村劳动力创业就业。
五、积极创新支农投入机制。充分发挥财政支农政策的导向功能和财政支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进一步探索完善财政贴息、担保、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民办公助、以物抵资等有效机制,强化地方投入责任,培育农民自主参与意识,吸引带动全社会增加投入,努力形成政府、社会、农民共同加大“三农”投入的新格局。
上一篇: 山东潍坊市创新政府助学和公共设施管理方式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