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财政首次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
为推动连云港市文化产业发展,加快文化强市建设,2012年连云港市财政首次设立市级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1000万元,资助能够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明显提升文化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迅速壮大文化产业规模,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影响力大的项目。
为充分发挥引导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确保引导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引导资金改变以往财政直接补助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支持。一是对于能够形成较大产业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文化产业项目,采取财政贴息的方式给予支持;二是对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仪器设备购置等进行补助;三是对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企业,以及对推动文化产业升级和资源整合具有重要意义的文化项目给予适当奖励。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碧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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