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和县实行公务接待费预警制度
一是确定限额。
由县财政与监察部门根据单位前两年公务接待支出情况,结合实际工作量,确定单位年度公务接待费限额。
二是定期报告。
县财政部门每两个月负责将各单位的公务接待支出数,向县委、县政府进行书面报告。
三是及时预警。
单位公务接待支出接近序时限额时,由县财政部门向相应单位发出“公务接待预警通知单”,警示单位控制接待支出。
四是明确奖惩。
对年度公务接待费未超限额,且其它非生产性支出未超预算指标的单位,县财政将给予适当奖励。对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超过限额的单位,一律不予办理财政经费追加,并按超支数额的30%征收财政调节资金。
五是加强监督。
县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专项检查,对违规违纪接待行为,将严肃处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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