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辽阳市财政局建章立制实施责任倒查追究初显成效
2011年6月,为强化工作责任,严肃财经纪律,防止市本级预算单位财政违法行为发生,辽阳市财政局从狠抓制度体系完善、转变工作作风入手,出台《市本级预算单位财政违法行为财政工作人员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试行)》,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内部监督体系。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实行半年多来,取得了明显成效,机关作风有了明显变化,理念责任入心,检查跟踪得力,局机关各业务科室和非税管理局、县区财源办、农业开发办等单位近30名专管员,深入242家服务单位了解实际情况,解决财务管理实际问题近百条,反映违反“收支两条线”和开支标准,挪用、滞留财政资金、未实行政府采购等方面违规问题280余条,涉及预算单位122家,专管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重心下移,深入基层的良好氛围正在不断形成。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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