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连江设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惠及群众
近日,福州市连江县出台相关规定,将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普通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注射费以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次9元。参合人员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发生的“一般诊疗费”由新农合基金支付7.5元,个人支付1.5元,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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