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龙井市财政局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
为规范和加强龙井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切实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今年市财政局结合本市实际,在州内率先出台了《龙井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试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十七届一次常务会议通过,1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设置11章54条,从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管理、评估、清查、信息化管理与统计报告等做出明确规定,是今后一个时期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指导性文件,也是财政部门不断充实和完善财政管理职能,拓展政府理财领域,提高为民理财能力的一项重大举措。长期以来由于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缺乏重视,没有建立和健全完备的财产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国家财产的损失和浪费,特别是近几年来,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无论在数量上、结构上,使用方向上都有了较大变化,因此,必须加强对这部分庞大的国有资产的管理,使其“合理、节约、有效”的配置与使用,以适应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的需要。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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