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沙县加大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补助力度
凡完成景观建设、绿化的,每个点补助5-6万元;按时建成500平方米以上休闲公园的,每个点补助8-10万元;配备垃圾处置设施、建立专门保洁队伍,保洁效果良好的,每个点补助2万元;公共用房、1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和文化活动场所投入使用的,每个点补助3万元;建成“三三”制管理模式的,每个点补助3万元;接受市级以上专项检查的每次补助1万元,累计不超过3万元。对按时间结点完成规定项目的社区进行全额补助,在时间节点后2个月内(控制在今年内)完成的补助金额减半,未完成的不再补助。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上一篇: 四川自贡市农村经济实现首季“开门红”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