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多项优惠政策面向海内外招揽人才
1.应聘到福州市企事业单位、符合《福建省2012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海内外人才,可享受每月发给800元、连续发送5年生活津贴的待遇。
2.引进的人才若符合《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暂行办法》,最高可获100万元或300平方米以上别墅一幢 ,市财政还将为引进人才提供每人每月最高10000元的生活津贴。
3.海内外高层次的人才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相关的住房优惠政策,其配偶及子女,将以组织安置、单位协助和个人联系相结合的方式予以妥善安置。
4.对进入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科研的博士后,市财政给予每年每人5万元的资助。
5.在国家认可的海外大学取得博士学位满5年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具有硕士学位且具有正高职称的留学回国人员;拥有独立知识产权且科技成果具有市场潜力,来榕实施成果转化的创新型留学回国人员均可申报福州市引进高层次优秀人才,经市政府认定后发放住房补贴20万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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