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姜堰财政局突出“四抓”支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姜堰市财政局积极履行财政职能,千方百计、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全力支持和服务村庄环境整治工作。2011年下半年该市启动实施了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围绕“以线促点、以点带面、以面连线”的整治思路,今年春节前已完成38个村和10条市域境内主干道的整治任务。2012年该市村庄环境整治覆盖面将达到50%以上,计划2013年底全面完成村庄环境整治目标任务。该市成为首批“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示范县(市、区)”,沈高镇河横村被命名为我省第一批“三星级康居乡村”。
一是抓包保,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严格对照标准要求,细化任务,分解目标,明确责任,派驻专人,全程跟踪,开列整治清单,抢抓整治时间,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包保任务。
二是抓筹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近两年,该局与环保、住建等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充分利用上级各项环保优惠政策,累计争获得省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专项补助4200万元、村庄环境整治奖补资金368万元,为该市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该局将继续联合有关部门,认真研究政策,把准政策走向,精心梳理项目,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筹集资金,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全面推进提供更多的财力支持。
三是抓整合,发挥资金最大效益。根据省财政厅的有关要求,以提高财政资金整体使用效益为目的,以普遍改变村庄环境面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目标,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以加强管理集聚投入为抓手,在坚持专项资金性质不变、安排渠道不变、监督管理不变,以及集中财力、统筹使用的原则下,明确资金支持范围和重点,整合各部门和各渠道的财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集中投入,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从而促进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有效推进。
四是抓管理,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在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开设资金管理专户,加强专项资金拨付的核算和管理,确保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截留、挤占和挪用现象的发生。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对通过上级考核验收的村,及时拨付财政奖补资金,着力通过财政资金的有效支持,使整治后的农村面貌更加整洁、生态环境更加优良、乡村特色更加鲜明、公共服务更加完善,让广大农民群众享有更加美好的生产、生活、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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