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元市“五措施”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1)优先保障用地。按照“优先保障、按需供应、应保尽保”的原则,提前安排预留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全市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02.9公顷,占住房用地总面积的48%。
(2)多方争取投入。全市投资约21亿元,除争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吸引个人和社会投入,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外,主要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地方融资债券、土地出让收益、市县财政预算中安排。
(3)全面落实政策。严格执行行政划拨供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土地出让净收益按10%的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后全部用于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等政策。
(4)严格工程质量。严把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质量检测等机构资质关,认真执行建筑材料进场验收和复检制度,建立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性标识制度,杜绝“豆腐渣”工程,确保工程质量。
(5)坚持阳光分配。在纪检监察等监督管理部门、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机关、住户代表的监督下现场摇号,现场结果公布,全程公证和电视直播;对已分配的保障性住房实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闲置、出租、出借、出售、改变用途的房屋责令收回;对经济条件改善,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清退。截至目前,全市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启动各类棚户区改造6112套,6月将再新开工4528套,其余2073套预计9月底开工;2011年续建项目主体已完工8974套、占应竣工任务13500套的6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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