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湛江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全覆盖
广东湛江把新农保试点工作确定为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工程以来,已于2012年实现农村(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截止2011年底,湛江参加新农保人数达105.9万人,完成任务的105.27%,其中,年满60周岁以上32.3万人,完成任务的128.17%。2011年新农保基金收入29371万元,86736人领取了待遇金,累计支付待遇金4259万元。主要做法如下:
一是科学制定试点制度
各县(市、区)根据实际制定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对参保对象、缴费标准、补贴标准、缴费方式、领取条件、养老金标准和个人账户组成等七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规范,明确要求。参保对象是16-59周岁,具有本地区户籍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缴费标准由各县(市、区)制定,农村居民可自行选择,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每人每年30元补贴。缴费方式按年缴费,也可以按月或季度缴费。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年满60周岁的老人可按月领取。
二是加强基金监督管理
湛江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县区级统筹、“收支两条线”管理。在邮政储蓄银行开设基金支出专户和财政专户。基金支出时,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提供领取养老金人员名单,财政部门审核后,将当月领取养老待遇人员名单,报送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由省统一发放养老金。
三是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
1、推行“进村一站式”服务,现场办理新农保业务
推行“进村一站式服务”,从邮储银行、劳动、社保、财政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若干个进村服务组,以村为单位,现场受理申报、审核。
2、推出“存话费送农保”活动方案,提高农民参保积极性
推出“存话费送农保”活动方案,即预存200元话费,赠送100元新农保参保缴费资金,以此激励农民积极参保缴费。免费组建村内短号集群网,网内同村人之间互通免费。
3、争取代理金融机构的投入,减轻政府部门压力
积极争取新农保业务代理金融机构支持。每个县(市、区)成立7个下乡办理新农保业务工作组和一个后台处理组,一起进驻村镇街,开展新农保业务宣传发动、登记参保和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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