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秀屿区多举措推进“造福工程”建设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区负总责、乡镇抓落实、工作到村、任务到户”的责任制。
二是加强指导服务。由主管部门牵头负总责,区直有关单位按职能负责各领域的指导服务、督促落实。
三是兑现扶持政策。多渠道筹措资金,对偏僻自然村搬迁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对象,除享受省财政人均3000元补助外,区再按一定比例给予配套补助,确保2012年全区“造福工程”搬迁4581人,其中:旧村复垦37户169人;贫困残疾人13户55人;石结构房842户3798人;偏僻自然村128户555人;地质灾害1户4人的群众搬迁安置顺利完成。四是落实工作进度。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镇有簿、区里有电子档,并搞好动态信息管理。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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