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市低保家庭租住公有住房租金核补方案出台
6月3日,辽宁大连市住房保障中心表示,大连市已下发《关于低保家庭租住公有住房租金核补工作方案》,对承租公有住房的低保家庭实行租金核补。大连市内四区低保家庭承租公有住房的租金情况经审核确认后,对其中住房租金标准高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即使用面积每平方米0.8元的家庭,在保障面积范围内实施租金核补政策。
核补对象为享受市内四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承租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高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家庭。核补申请发放由申请人持户口簿、身份证、低保证及公有住房房证等,到享受低保待遇所在街道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市内四区低保家庭租住公有住房租金情况确认表》。对房屋租金水平高于廉租住房租金标准的家庭,街道审验《确认表》及相关材料后填写审验意见,连同相关材料复印件送交国土房屋局区分局审定。区民政局会同国土房屋局区分局指导各街道做好低保家庭低保及核实资格审验,国土房屋局区分局将审定的低保家庭材料转交市住房保障中心。市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确认表》及相关资料情况,核准租金补贴情况后,为低保家庭发放核补的房租。
审核认定近期启动,预计7月底前完成《确认表》整理归集,9月底前完成低保家庭公有住房租金核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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