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幸福工程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近日,漳州市平和县、南靖县幸福工程获中央财政支持,这是中央财政首次划拨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也是中央财政首次直接资助到个人的项目。此项资助目前在全国只选定六个县实施,我市原中央苏区县平和县、南靖县位列其中(其他是内蒙古、新疆各两个县)。对这两个县,中央财政各配套30万元、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各配套15万元、县级财政各配套45万元,用以帮助两个县共计169位计划生育贫困母亲发展生产,勤劳致富。这是继2009年中央国家机关捐赠50万元在平和县、诏安县建立项目点以来,第二次来自中央的善款,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我市幸福工程工作的肯定和对老区人民的深情厚意。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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