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长宁区财政局积极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上海长宁区财政局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管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一是制定学习计划。
每年年初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和个人年度学习任务,明确党的十八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等重点学习内容,提出每季度重点思考题目和学习参考资料。
二是完善学习制度。
明确中心组成员每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每天自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小时,建立学习档案资料,每季度统计汇总。
三是丰富学习形式。
除集中学习和个人自主学习外,中心组成员要结合市、区重点调研题目,结合财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重点问题,积极参加课题调研,要围绕形势任务和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讲党课、作辅导。
四是提升学习成效。
中心组成员要将学习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履行领导职责、规范资金管理的能力和本领,做到学以致用、以用促学、学用相长。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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