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普宁市财政为残疾人救助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为推动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保障了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广东普宁市财政多方筹措资金,为残疾人救助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一、落实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
该市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从而建立了稳定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2010年以来,共投入残疾人事业经费119万元。
二、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根据揭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该市将保障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专款专用,千方百计扶持残疾人就业。2010-2011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共473.65万元。
三、加大对残疾人康复服务投入。
为增强了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该市2010年以来,共投入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及残疾人康复资金255万元,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为残疾人康复创造条件。
四、落实残疾人基本生活补助。
2011年该市对685名贫困重度1级残疾人发放每人每年一次性400元救助金,共发放27.4万元。同时,资助低保对象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10-2011年低保对象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72人次,资助金额共20160元。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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