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市开展“三资”清理工作
按照《清远市深化农村“三资”清理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2〕8号)文件要求,2012年5月,清远市财政局分别到连州和英德召集北片(连山、连南、连州和阳山)南片(清城、清新、佛冈和英德)的县(市、区)财政局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各地财政部门参与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情况。座谈会上各县(市、区)财政局农村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人介绍了参与“三资”清查工作的情况。截至目前,该市8个县(市、区)已全部召开“三资”清理工作动员大会,成立“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三资”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制度。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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