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溆浦财政巧打算 400台学生接送车“专而不一”
到目前止,已有来自湖南省的40多个县、市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的5个市、区组成考察团学习考察了湖南省溆浦县学生接送车管理模式。
溆浦县是一个农业大县、革命老区县、财政穷县,全县总人口90万,其中农业人口78万,全县在校学生和幼儿105864人,如果全县按需配备校车,共需700台,按每台14万元购置费及每年每车6.5万元运行费用计算,启动的第一年县财政就要投入14350万元,其后每年还需巨额运行成本,这对一个可用财力不足3亿的县来说,实在不是一件易事。
针对此,溆浦县大胆推出了“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公司管理、部门监督”的学生接送车“溆浦管理模式”,构建了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结点、公路为纽带,辐射全县各行政村的农村客运网络。该县以县湘运公司为主体,新组建了日晟农村客运公司和鑫龙农村客运公司,并将原符合营运标准的学生接送车纳入农村客运公司管理,由公司统一办理营运证照和保险,对不符合标准的接送车辆强制报废,坚决取缔,凡以旧换新的接送车,由财政每台给予5000元(面包车)或10000元(中巴车)的购车补贴。对加入上述两家客运公司营运的车辆,除享受国家燃油补助外,面包车每个座位每年补助300元,中巴车每个座位每年补助200元,乘车学生每人每天自行承担2元。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定线路、定车辆、定人数、定座位、定时间”的“五定”工作原则,与农村客运公司签订接送车辆使用协议,学生接送车辆在上下学时段悬挂临时标识,专门接送中小学生和幼儿,其它时段参与农村客运。到目前止,该县已有402台学生接送车负责23790名学生和幼儿的接送任务。为了确保安全,提供服务质量,该县出台了《溆浦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用车安全管理办法》,就学生接送车的准入条件、办理程序、日常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交警、运管、安监、教育等部门进行了责任界定,要求所有接送车辆必须经县教育部门确认、交警部门备案通过、车检中心检测合格、运管部门核定后,方可加入公司参与学生接送,交警、运管、安监等部门必须根据各自职能对接送车辆实行户籍化管理,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台帐,并层层签订责任状,逐车安排责任人,全面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同时明确规定各学校、幼儿园负责人为接送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学校在校区或周边设立接送车辆停靠点,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专人管理,对小学二年级以下学生、幼儿的接送要坚决做到“四个好”,即“组织学生上好车、老师跟好车、学生下好车、家长接好车”。对二年级以上学生,由客运公司乘务人员组织学生有序上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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