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财政三举措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
为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提升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培育农村新型经济业态,日前,杭州市出台了《杭州市农村电子商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从2012年至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电子商务项目扶持。
一是支持农业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全市每年择优评选农业电子商务企业10家左右,市财政对每家农业电子商务企业一次性奖励12-15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平台开发、设备购置、宣传推广、物流运输等方面。
二是支持电子商务特色村发展。全市每年择优评选电子商务特色村5家左右,市财政对每个电子商务特色村一次性奖励10-15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网络租赁、宣传推广、网店服务、网店集成平台建设等方面。
三是支持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合作社)发展。全市每年择优评选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合作社)20家左右,市财政对每家信息化应用示范企业(合作社)一次性奖励8-10万元。奖励资金主要用于软件、硬件采购,网络建设服务等方面。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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