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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财政部门非常重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成立了专门的内部机构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的管理。黑河市从畅通请求渠道、完善办理程序、细化赔偿范围、明确举证责任、保障费用支付等方面加强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妥善解决本地司法和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黑河市辖区近年来共发生四起国家赔偿案例,市、县人民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向市、县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国家赔偿费用,财政部门收到支付申请后通过依法审核,按照预算和财政国库管理的有关规定,支付了赔偿金808965.7元,为全力维护本地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稳定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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