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鹤山市财政牢筑财政资金廉政风险“防火墙”
近年来,随着广东鹤山经济的迅速发展,可支配的财政资金量大幅增加。市财政从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入手,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专项活动,深度融合财政资金安全防控和财政业务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岗位责任制,建立起有效及时的财政资金风险防控体系,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一、强化源头治理,认真排查“三类”风险点。
根据岗位设置、廉政防控范围的不同,抓住关键环节,重点排查在工作制度、业务流程的落实及岗位控制方面的廉政风险点,提高防控措施针对性。一是排查制度风险。对我局已经制定的一系列关于财政资金的使用、审批、拨付程序、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暂行办法和制度,进行逐条逐项逐点排查,科学划分确定廉政风险点,及时更新部分条款以符合现行财政资金管理的实际操作,覆盖财政资金管理的全过程。二是查找流程风险。重点查找预算编制、执行;资金申请、审批、划拨;拨款凭证录入、审核、出单、送单等流程中的风险点,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财政资金会计基础业务流程。三是查找岗位风险。查找财政工作人员在履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结合资金拨付与财政岗位设置,加强岗位之间的监督和股室内部的权责监管,防范财政岗位风险。各股室以资金运行为主线,通过上述三个方面的排查,最终确定全局风险点76条,其中高级风险点15条、中级风险点22条、低级风险点39条,并围绕风险点,全员参与制定防控措施,最后确定防控措施55条,将事前排查预防、事中预警防控、事后处置考核等措施融入到各个流程和岗位职权中去。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控制“两项”管理关键点。
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要求,在2011年重新修订了《鹤山市财政局财政专户管理暂行办法》、《鹤山市财政局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业务处理程序的通知》等管理制度,细化操作程序,健全工作流程,逐项抓好落实,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运作模式。
一是完善印鉴管理。明确印章管理责任,加强印章管理。
规定直接支付、授权支付、预算拨款支付、财政专户拨款凭证及更正通知书,需加盖财政局拨款专用章、国库股负责人印鉴、财政局法人代表印鉴三个印章。财政局拨款专用章、国库股负责人印鉴由国库股负责凭证审核的专管员管理,财政局法人代表印鉴由办公室专管员管理,用印由印章管理人亲自承办,使用完毕后放入保险柜存放。三个拨款印章不得集中在同一个股室管理。完善印鉴移交制度,印章管理员临时离岗的,由股室负责人指定临时印章管理员;因轮岗等原因更换印章管理员的,由人事股监督,办理印鉴移交登记手续。
二是加强拨款单据登记工作。
建立拨款凭证从审核出单盖章至送单的登记清册,有效跟踪拨款凭证的流转进程,加强审核,明确各方责任。按照“一登记二检查三核对”的程序,各个业务股室根据审核后的请示报告处理表打印拨款凭证,在统一格式的登记清册上登记拨款凭证的拨款凭证号、审批文件字号、金额等基础信息;业务股室把登记清册、拨款凭证、审批资料一起移交印鉴专管员,印鉴专管员检查用章资料和审批程序是否齐全,在登记清册上签字确认;国库股和办公室的印鉴专管员认真核对拨款凭证的拨款资料和依据,确保各主要要素一致,两位专管员在登记清册上签字确认盖章;最后,送单员把盖章完备的拨款单移送银行,在清册上确认完成送单。
三、强化财政监管,健全完善“三道”防线。
一是巩固内部信息化防线。通过国库动态监控系统、办公自动化系统、志诚执行系统等信息化系统发挥财政内部监督职能,实现资金收付各环节的有效制衡,建立财政资金日常运转检查的长效机制,共同构建资金安全的立体化全方位的防护体系,提高资金运行的安全性和透明度。二是建立责任防线。严肃财政纪律,强化岗位责任制度,将财政资金划转的处理效率与年终评优、机关绩效奖直接挂钩,切实执行财政资金安全管理的各项制度,明确权责利关系,提高资金划转效率。三是强化外部监督防线。加强对财政资金审核拨付、会计核算等基础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进一步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审计、人大监管监督,堵塞安全漏洞,确保资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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