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凤岗镇提高补助标准积极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为保障残疾人平等地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广东东莞市凤岗镇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积极做好残疾人保障工作。
凤岗镇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的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东莞市扶助残疾人办法》,与原办法对比,提升了社会保障标准,增加了残疾人保障专项费用70万元,由市、镇财政按2:8比例分担。包括:1、一户多残家庭的一次性生活补助金,约40户,共计12万元;2、重度残疾人居家照料护理津贴,约150人,共计56万元;3、首次申办《残疾人证》一次性补贴,约50人,共计2万元。
在落实市文件精神的同时,凤岗镇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在市补助基础上再提升补助标准50元/月/人,预计增加补助23.7万元。全镇共有残疾人约395人受惠。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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