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财政厅拨付资金近15亿元支持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近日,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14.99亿元,支持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其中,廉租住房保障资金4.35亿元,主要用于补助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开支;公共租赁住房补助资金4.9亿元,主要用于补助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含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房源)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支出;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5.74亿元,专项用于补助政府主导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拆迁、安置、建设以及相关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开支。按照政策,若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按规定支出后仍有结余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经省级财政部门审查备案批复后,可以用于公共租赁住房支出。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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