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对城区重度残疾人实行特殊生活补助
为进一步改善和提高湖南株洲市重度残疾人生活质量,株洲市于日前出台了《株洲市城区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救助实施方案》。
根据方案安排,将对城区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即:具有城区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中生活贫困的一、二级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非农业户口按60元/人·月发放,农业户口的按40元/人·月发放。为此,市财政安排280万元专款用于保障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此举加大了对残疾人的帮扶力度,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心,让更多群众分享到发展的成果。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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