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对户籍困难家庭实施分类救助最高一次性补助15000元
近日,广东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困难家庭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对户籍困难群众实行分级分类救助。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遇到四种突发性困难,可一次性获得1000-15000元临时救助。该办法的有效期将截至2014年12月31日。
根据《办法》,东莞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即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低保标准(目前我市低保标准为440元/人·月)至低保标准1 .5倍区间的低收入困难家庭都可申请该项临时救助。因家庭成员患危重疾病等四种情形可申请救助。东莞将对这些困难群众实行分级分类救助,这些困难群众可获1000-15000元的临时救助。经批准获得临时救助的困难家庭,如果再次出现符合临时救助的情况时,可再次申请。符合临时救助条件者,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杜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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