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县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为适应当前乡镇财政发展形势,进一步理顺县乡财政分配关系,充分调动乡镇生财、聚财和理财的积极性,吉安县决定从2012年起调整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新体制实行“核定基数,定交定补,超收分成,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体制期限为四年,与“十二五”规划及乡镇班子任期五年相衔接。
新体制坚持“增长快慢与奖惩挂钩”的原则,设立收入上台阶奖及超收分成奖,一、收入上台阶奖。从2012年起,当年实际入库工交流通企业税收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分别一次性奖励乡镇4万元、6万元、8万元、20万元、40万元;二、超收分成奖。当年完成收入目标任务的乡镇,其比2011年增长的地方可用财力全额划转给乡镇,未完成收入目标任务的乡镇不实行超收分成,同时,按照“奖补与增幅挂钩”的办法,对完成收入目标任务且增幅达到30%以上的乡镇另外奖补。同时对未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任务的乡镇,县财政在年终结算时,按其差欠财力数等额扣减乡镇财力。
另外,新体制还就加大乡镇转移支付、依法治税、社会抚养费管理、基数调整、乡镇财政财务管理等方面制定了具体的配套措施。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碧月
上一篇: 江西金溪县四个方面努力做好下半年财税工作
下一篇: 江西上犹: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
相关资讯:
热点专题:
初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资产评估师 | 指南 | 动态 | 大纲 | 试题 | 复习 |
中级会计职称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高级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试题 | 评审 | 复习 |
注册会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试题 | 复习 | 会计基础知识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
税务师 | 指南 | 动态 | 查分 | 大纲 | 复习 | ACCA考试 | 指南 | 动态 | 政策 | 试题 | 复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