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晋安出台政策支持生态农业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晋安区农业农村的可持续发展,有效解决农民生产生活出路问题,按照“在发展中加强生态保护,在加强生态保护中促进发展”的总体要求,晋安区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发展绿色农业、生态农业。当年新开垦、新种植、新开发的农业项目中,发展食用菌的每袋补助0.6元;毛竹种植每亩补助200元;名特优水果种植每亩补助1000元;药材种植每亩补助500元;绿茶种植每亩补助1300元;苗圃种植每亩补助500元;发展竹棚蔬菜种植,3-10亩的每亩补助500元,10亩以上每亩补助800元;发展铁棚蔬菜种植,3-10亩的每亩补助1500元,10亩以上每亩补助1800元。让广大农民真正得到新农村建设的实惠。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梦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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