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全面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
近日,省财政厅召开全省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我省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要求到今年年底前,县以上各级所有预算单位、有条件的乡级预算单位,要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围绕“实行规范的改革模式”这一目标,我省将大力推进以下几项重点改革任务:
一、规范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模式。
要求各地尽快规范国库集中支付模式,建立标准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设立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撤销财政国库以外另设的国库收付管理机构、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用于财政性资金支付的实有资金账户,将由财政拨款形成的余额全部返回国库,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办理支付。设立预算单位零余额专用账户,用于办理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坚决制止违规向预算单位账户划款行为,严禁通过以拨代支方式将国库资金转移到财政专户或单位账户。省本级要规范国库集中支付行为,严禁预算单位向本级临时性账户和下级预算单位划转财政资金。
二、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
改革目前市县和省本级的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方式。各市县财政撤销开设的集中核算账户,为预算单位在国库业务代理银行开立一个基本核算账户,并纳入财政监控范围。省本级层面,年底前将预算单位临时性账户恢复为基本账户,继续用于经费结余、往来资金、上级财政拨款和经营性收入核算等;将预算单位基本账户纳入财政监控范围内,该账户要在国库业务代理银行设立,由代理银行定期将账户交易和余额情况反馈财政。
三、全面完成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任务。
年底前市县财政要全部与单位会计核算脱钩。具备条件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能的,要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能;暂不具备恢复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职能的,其会计核算中心要与财政脱钩,作为政府直属单位,行使预算单位代理核算职能,为预算单位代理核算。财政将核算机构作为一个大的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实行规范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四、大力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
年底前将公务卡制度改革覆盖到省本级和各市县所有预算单位。省市两级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年底前建立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制度,预算单位差旅费、招待费和会议费等公务支出,凡具备刷卡条件的,一律使用公务卡消费;县级预算单位主要公务支出项目通过公务卡结算,并逐步扩大到强制结算目录内的其他项目。
同时,为确保改革顺利推进,要同步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国库动态监控、信息系统建设等项配套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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