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2012年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亩20元
近日,海南省财政安排重点公益补偿资金30270万元,将公益林管护补助标准从17元每亩提高到20元每亩。列入重点公益林范围的林地均可按面积获得补助,其中,国有、集体林的补偿资金直接拨付林场,个人林的补偿资金直接拨付到个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工资,构建监测系统,建造瞭望塔等。
据悉,从2008年开始,海南省起动并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提标工程,补偿标准从2008年的每年每亩5元提高到去年的每年每亩17元,达到了中央标准的3.4倍,将1345.8万亩天然林和重点公益林全部纳入管护补偿范围,确保海南省公益林得到有效管护。去年,省财政共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6238万元,比上年增加5710万元,增长27.8%。2012年,海南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将达到中央标准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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