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黄免费为上千种烟农户上保险
2012年以来,宜黄县创新机制,积极筹集资金,为全县1000余户种植烟叶的烟农投保,实现了烟叶产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该县烟叶生产始于2006年,经过多年推广,在种植规模、发展速度、生产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烟叶种植面积不断扩大,效益不断提升,由2006年的742亩发展到2011年的19000余亩,烟叶产值也发展到了5000多万元,实现了富乡、富民的目标。
烟叶生产受自然因素影响,生产过程中有不确定性,为降低烟农种植风险,调动种烟积极性,促进全县烟叶生产健康可持续发展,该县从保护烟农利益出发,决定创新机制,推行烟叶种植保险工作。
据介绍,该县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烟叶种植保险工作落到实处。为使这项惠民政策得民心,该县加大宣传力度,做到早动员、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层层召开会议,采取各种形式的动员会,将扶持政策、发展计划、具体保障措施、优惠和奖励办法,宣传到村、到组、到户,使烟农心中吃下定心丸,做到一心一意种好烟。而且,在做好宣传的同时,还实打实地对种烟农户的基础设施进行扶持,做好了烟叶保险的配套措施,积极推进烟水工程,仅今年上半年,就开工实施烟水工程6个,投资金额1500多万元,在今年的排涝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烟叶保险的推行打下了基础。县烟叶部门加强与财政局、财保公司的沟通协调,做好烟叶种植基础资料的收集、数据档案的建立和灾情统计核实工作,为保险理赔提供依据;该县财政局建立资金筹集、拨付、管理和结算制度,做好保费筹集工作;保险公司要及时为烟农办理种植保险手续,做好承保和理赔工作;乡镇及时把面积、农户名单落实到位。
该县此次烟叶保险金额为每亩400元,费率6%,全部由财政承担。同时规定,保险责任的合同有效期内,凡因雹灾、风灾、洪水冲毁、打断烟叶、及烟茎冲倒、埋没烟株和因旱灾致使烟叶整株枯死造成的缺失,保险公司负赔偿责任。对人为、主观故意或操作不到位等因素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据悉,该县12个乡镇,120个村,1064户烟农将1.9万亩烟叶,全部纳入了保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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