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财政资产监管在增内涵拓外延中寻突破谋发展
据统计,2010年底苏州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总量近400亿元。随着资产的剧增,近年来财政资产监管工作力度也在不断加大,尤其是去年以来,苏州财政局以落实财政“十二五”规划要求为目标,以机构改革为契机,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深化资产监管内涵外延,努力寻求工作发展的新突破。
一、健全机构,强化职能。2011年,在新一轮市级机构改革中进一步明确了市财政局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单独设立行政事业资产处,年底又增挂“市属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明确对文化企业监管职能,近期,市局代拟了《苏州市市级文化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实施办法》(讨论稿),着力对市级文化企业资产管理在配置、使用、处置、收益、监管等加以规范,同时,着手开展探索市级文化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考核等制度。财政资产监管工作领域和外延有所拓展,职能得以进一步明确和强化。
二、细化标准,制度提升。2012年7月市出台《苏州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办公设备配置标准(试行)》,《标准》体现了以下特点:一是厉行节约与满足需要相结合。资产配置既坚持安全、环保、经济、实用原则,又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业务需要,加强对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审核,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二是数量限额与价格限额相结合。《标准》不仅对办公桌、文件柜等13类办公家具以及计算机、打印机等17类办公设备的配置数量进行了规范,还对相应资产的配置价格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三是通用资产与专用设备相结合。《标准》在对通用资产进行规范的同时,也涵盖了专用设备和其他资产的配置原则和操作程序。四是存量与增量相结合。《标准》明确了十一大类58项设备的最低使用年限,达到使用年限的资产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置,存量和增量情况在市级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可全面反映。此标准出台后即在财政管理各部门,以及今年预算执行、政府采购等领域付诸实施运用,将有效地促进从源头上加强资产监管和资源整合,提升资产效益。
三、网上审批,动态管理。市局在积极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软件进行了进一步研发和升级,将资产的报废、调拨、出租、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等一并纳入网上审批,形成了完善规范的审批流程。2012年起,373家行政事业将全部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单位申报——主管局初审——财政局审批——产交所交易平台统一处置”规范完善的审批流程,将资产的配置、调剂、使用和处置工作全面进入网上审批,实现资产数据变动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循环反馈机制。2012年度上半年,审批34户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的面积为16892平方米;审批45户行政事业单位报废资产3459万元,残值收入70万元;审批调拨资产原值156万元;审批转让资产价值3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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