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政全力支持文化改革发展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支持民族文化强区建设,促进全区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广西区区财政厅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通知》(桂财教〔2012〕13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全区各级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要求。
《通知》是自治区财政在深入研究中央、自治区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制定的财政支持我区文化改革发展工作的具体指导意见。对各级财政部门在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投入机制,突出投入重点,创新投入方式,落实扶持政策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对于加强全区财政的文化自觉性,强化各级财政工作责任,统一指导全区各级财政支持我区文化建设方向具有积极的意义。其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加大财政文化投入力度,建立健全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明确各级财政年初预算及超收安排时,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的增长幅度应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二是优化财政文化支出结构,加强重点文化领域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设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促进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支持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改善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条件;要支持优秀传统文化保护,增加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投入,重视加强文物安全和文化典籍整理、出版工作;要支持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和对外文化传播,设立文化发展基金,促进广西优秀文化“走出去”;要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培育一批有实力、有竞争力的骨干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
三是创新财政投入和管理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扩大公共财政覆盖范围,促进文化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的多元化;要创新财政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方式,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要创新财政投入管理方式,建立健全财政投入激励约束和绩效管理机制。
四是落实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加快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各级财政要稳步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制定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的管理办法;要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继续落实各项改制扶持政策,建立现代产权制度,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要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加大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推进文化和科技相互融合,培育新的文化业态。
五是建立健全新型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壮大文化建设整体实力。建立完善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切实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推动国有文化资产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逐步将国有文化企业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
六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扎实做好财政支持文化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要加强与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调研,科学合理制定完善支持文化事业发展各项政策,出台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措施,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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